理论水平测试用考评人员5名,采用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分(舍去小数点后第4位及以后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为测试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
总成绩=专业素养能力水平测试分×40%+理论水平测试分×60%。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两项测试得分均达合格的人员,分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本岗位拟引进人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这一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引进人才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两项测试中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有并列情况出现且无法确定时,对得分高的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在加试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在进行递补。
(六)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七)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晋城技师学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四、咨询与监督
公开引进人才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考核等有关引才环节信息。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3198908
监督电话:0356-2199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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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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