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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岭南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5-18 20:40:5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应于我校要求时间前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或未提供齐全入职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设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鉴于学生工作的特殊性和连续性,聘用后至少在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4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759-3183755(人事处)

  0759-3183751(学生处)

  点击下载>>>

  承诺书.doc

  报名表.doc

  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