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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
2024-04-11 20:2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2)。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若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转为“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评审

  (1)发布现场评审信息。根据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安排,于4月27日-28日在规定地点集中开展现场评审。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具体事宜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发布现场评审成绩。现场评审成绩当日告知考生本人,并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公布,现场评审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场评审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现场评审和现场评审成绩未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线上初评+线下考核”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岗位,以“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具体事宜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另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5月25日前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