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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公告
2020-05-15 13:0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

  (5)学位证;

  (6)以“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7)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8)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七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参加由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需48小时内立即上岗,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市疾控中心形成考察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注: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317-2160810

  监督举报电话:0317-2160812

  点击下载>>>

  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