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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简章
2020-05-14 21:32: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是我区建院最早、规模最大、人才聚集、设备最先进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历经近六十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集精神(心理)疾病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2017年正式增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同年,成为第二批国家级住培基地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科医师协同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研究所挂靠我院,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

  医院共有两个院区和一个康复中心,总占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中总院占地3.16万平方米,康复中心占地1.5万平方米,在建新址占地14.7万平方米。职工924人,专业技术人员852人,高级职称126人,开放床位820张。内设临床科室21个,医技辅助科室13个,职能后勤科室26个。医院门诊设有精神科、睡眠障碍科、中医科、蒙西医科、神经内科、老年科、记忆门诊等,同时设有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综合诊室,提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设有15个病区,其中有精神科病区7个,老年病区2个、神经内科病区2个、心理病区、心身病区、急诊病区以及睡眠医学中心等。医院拥有全新的高科技设备和先进的医疗仪器,医院的睡眠医学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临床心理中心、老年心理卫生医疗中心、抑郁症治疗中心、神经内科疾病治疗与康复中心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与康复中心、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中心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医疗中心是自治区特色专科。医院年门诊量20余万人次,年住院患者5500余人次,服务范围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辐射我国西北、华北以及蒙古国部分地区。我院2000年与泰国和蒙古国精神卫生司建立合作关系,先后派出80余名医护人员到泰国和蒙古国进行学术访问,接待泰国和蒙古国学术访问团50余人次。又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北京回龙观医院建立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关系,通过学术交流、规划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项目合作、远程会诊、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全方面进行交流合作,促进双方精神卫生专家、学者的广泛交流和研讨,培养了一批中青年科研与临床骨干。医院秉承“全面全程、守护健康、关注细节、融入真情”的理念,始终用专业的技术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医院、全区优秀残疾人之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内蒙古自治区最具爱心单位、呼和浩特市百姓满意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社会扶贫结对子先进医院、呼和浩特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呼和浩特市优秀定点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指199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岗位需求表》中对学历另做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须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