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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保亭县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5-13 20:3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琼人社发〔2014〕317号)相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6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保亭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保亭县人民医院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0年4月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5月2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8:00-5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网络报名:邮箱79123656@qq.com。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网络报名者需将报名要求的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规定邮箱):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2)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3)《保亭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岗位相关要求材料。

  4.相关要求:

  (1)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且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