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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1 17:0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需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013760

  邮箱:hanliliswt@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南路12-1号,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办公楼401房间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