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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1 17:0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系山东省商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商务发展基础性、理论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商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智库及有关机构、省内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络;跟踪国际国内商务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集中整合商务系统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优势,开展商务研究;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商务发展咨询服务;维护商务厅专业数据库、信息平台、资料信息库;负责厅信息化建设组织与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商务政策、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贸易与投资、流通与消费等领域研究和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4.应聘初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3.符合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hanliliswt@shandong.cn,邮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