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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8人)
2020-05-11 17:09:2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服务电话:见《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大学生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05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docx

  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