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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鞍山海城市中心医院招聘医疗专业研究生公告
2020-05-08 20:47: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实行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成绩查询

  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然并列,以工作经历多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城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聘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2-36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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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