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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2020-05-08 11:58:18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717313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3: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