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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公告
2020-05-08 12:55: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拟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的年龄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和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教师教育学院岗位招聘面向中教高级职称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7.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网上报名指定报名邮箱:hsdzp@hbnu.edu.cn。

  现场报名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435002);联系电话:0714-6575256(郭老师)。疫情期间只接受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查询结果。

  三、考核

  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一)考核方式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用人需要,采取技术考核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考核。应聘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的技能型和操作性较强的岗位,应聘者需要进行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后进入面试;应聘其他专业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技术考核

  技术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技能水平和操作能力,采取评委打分,实行百分制。技术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技术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考核内容包括2分钟自我介绍、30分钟说课试讲、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等三个环节。评委就说课试讲成绩打分得出面试考核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详见《湖北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