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办理入职手续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齐备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广师大〔2019〕425号)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7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6569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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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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