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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0-05-01 17:5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形式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或聘用,均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http://zjj.huangshi.gov.cn/),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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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