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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周口鹿邑县开展“乡聘村用”工作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4-03-20 09:5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60%+面试40%),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点、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试。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确定为拟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在鹿邑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实行规范化管理。

  (五)落实相关待遇

  1.聘用乡村医生收入构成。主要由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组成,实行每村独立核算。

  2.聘用乡村医生收入发放。原则上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及增量部分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

  3.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落实乡村医生聘用政策。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明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等。并将受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备案。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受聘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财政补助经费,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人事代理,及保障受聘乡村医生规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乡镇卫生院按实发基本工资进行购买)并做好相关服务。

  4.对财政补助缴纳参保费用并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受聘乡村医生,退出受聘岗位后,不再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七、特别提醒

  鹿邑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示),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本网站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

  鹿邑县卫健委:0394-7982083

  附件:1.报名二维码

  

  2.2024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3.2024年“乡聘村用”招聘计划表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鹿邑县财政局

  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