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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炎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20-04-29 20:4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附件)中的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84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79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7.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职位的报考条件,对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所在区域等作适当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8.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主要内容:资格复审主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面试

  ⑴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⑵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

  ⑴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⑵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⑶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