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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4-28 21:49:17   地区:江苏   浏览:0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面试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气象局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气象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025-5806552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025-580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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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pdf

  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南京市气象影视中心、南京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气象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