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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池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04-27 21:55:09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1:1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考试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在专业测试之前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池州市人民医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规培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池州市人民医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医院将与今年安徽省公务员招录和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所提要求一致)

  (四)专业测试及总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护理岗位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0.2+技能操作成绩×0.3)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除护理岗位以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他岗位总成绩合成按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分值比例计算,即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聘用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具有规培证者、见习考核优秀者优先入围。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