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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0-04-27 21:55:3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1.引进岗位拟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引进岗位。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资格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考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2.资格审查后,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否则2年内不得参加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

  六、考试及注意事项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二)面试试题由省、市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命制,试题包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

  (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面试成绩并列,专业题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考试。

  七、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依据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生档案及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3.体检由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单位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拟引进人员请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毕业生)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公示情况等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报请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由引进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实时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四)正式聘用后,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引进单位须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引进人员本人的。

  (二)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引进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