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0-04-25 22:1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二、关于填写报名信息

  1.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者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职位要求资格资质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例如: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证书编号:XXXXX,颁证时间:XXXX年XX月;本人于XXXX年XX月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XXXXXX,郑重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以免给个人造成遗憾。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4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只有姓名与报名信息库中的姓名一致时,才可以修改身份证号有个别出入的数字。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后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统一修改。逾期不办理报考者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者的其他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一律不得修改。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5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5月12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三、关于资格审查

  1.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初审的时间有规定吗?

  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6︰00。请报考者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3.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5月8日-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dkszx@163.com,并拨打电话0531-88597886进行确认。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