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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0-04-25 22:1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建立报名容缺机制,暂未取得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资格资质审核截止时间前提供资格资质证书的承诺后,可以先报名考试;在资格资质审核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资格资质证书的,由招录机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0年5月1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的省属基层单位招录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相应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