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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0-04-24 21:54:00   地区:广东   浏览:0

  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笔试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