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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0-04-24 21:55:16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大楼420室领取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博士学位岗位的(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与系统工程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研究生/博士岗位:

  采取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和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专家评议占综合成绩的60%)。

  ②应聘研究生/硕士、本科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命题写作,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的,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219527、0731-84219142

  (省社会科学院人事与离退休工作处)

  举报电话:0731-84219537(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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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