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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山市黟县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4 22:01:57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17;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2581(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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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黟县公开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度黟县公开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