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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3 21:3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经我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学校高职部和中职部(原技师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初审、面试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20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须学校出具因为疫情影响延期毕业相关证明)。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优先条件

  1.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教辅人员: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院校或专业、原985、原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上述顺序优先。

  2.专职辅导员、行政岗位: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顺次优先。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资格审查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21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cd.lss.gov.cn)和学院网站(www.cdyyjszyxy.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