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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2020-04-21 21:28:08   地区:广东   浏览:0

  5.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考生,我委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暂定申论)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名单。

  六、资格复审

  由我委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人员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广东《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九、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十、办理入职

  录用人选由我委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深圳市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四)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具体事宜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关注各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和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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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doc

  3: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信息表.xlsx

  4:计划生育承诺书.docx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6: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7: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