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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市泉山区统计局、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山分局聘用制人员招
2020-04-21 16:07:48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下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

  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2、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合计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月基础工资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出差期间补助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

  泉山区统计局0516-85806093

  泉山区商务局0516-83893169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山分局0516-85659259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泉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6-83893836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5806117

  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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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泉山区统计局、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山分局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2.2020年泉山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