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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招聘教育系统人员公告
2020-04-21 16:1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按照《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5月1日(含当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知名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个人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0日)。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方式一:考生下载钉钉软件,通过软件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方法二: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查。

  链接:https://ding.fanqier.cn/f/goa5gekp

  二维码:

  (二)资格初审(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0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请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简章》、《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