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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市衡东县招聘卫健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1 16:12:34   地区:湖南   浏览:0

  现场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4.开考比例:此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5月15日之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现场报名合格的应聘人员和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于2020年5月28日8:00至5月29日18:00期间,出具全国通用的"电子健康卡",到衡东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209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

  3.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5.面试成绩和排名

  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县人民医院选择具体岗位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报考县人民医院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到县人民医院具体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