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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简章
2020-04-20 11:30:48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过程中,因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弃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到曲阜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在曲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请考生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4893417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类)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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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2.2020年曲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类)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