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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招聘博士等人员公告
2020-04-17 21:4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在42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构建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等7大学科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群,培养了5.6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毕业生。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应聘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毕业生第一学历和是否应届不限)。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应聘到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之外其它单位的人员还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主持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如应聘人员属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我校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应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我校教授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突出,经学校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