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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2020-04-17 21:4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九)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继续组织补充招聘,具体招聘要求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