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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陵水县面向全球招聘事业单位人才公告(一)
2020-04-16 20:1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8)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材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所在学校无法提供上述第(4)项材料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本人签署并上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4)。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4月3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16时30分准时关闭,2020年4月30日16时30分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面试。

  (三)组织考试

  采取面试选拔及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考核时间、地址:以面试考核公告为准。

  2、面试选拔阶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考核小组,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具体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考核公告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组织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职位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名单。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先按职位注明的优先聘用条款排序,如仍排名并列,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诚信和职位的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招聘职数和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依规定程序实施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考察体检再公示。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工资按招聘职位表的薪资待遇执行。五险一金等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