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核:待疫情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资格审核: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同版1寸照片5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④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有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可为以下任一:单位盖章证明、正式聘书、正式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单位内部正式行文、工作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合格后可进入笔试。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短信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到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1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范围: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基本业务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与业务水平。
3.《笔试通知单》领取时间:短信通知。
4.笔试总成绩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3: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阶段。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岗位的匹配性。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短信通知。
2.领取《面试通知单》须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3.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
(六)考试成绩公示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试成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在面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指定体检机构,产生费用单位承担。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体检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对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其本人与直系亲属的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在考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位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九)拟聘人选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在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因故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