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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2020-04-15 21:47:4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二)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9751013。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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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考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x

  深圳市光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生育承诺书.docx

  深圳市光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深圳市光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