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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教育教学研究人才公告(一)
2020-04-13 21:48:49   地区:海南   浏览:0

  1.业绩考核成绩达到80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2.业绩考核成绩达到80分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以3:1为比例,在业绩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核名单。合格人员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考核名单。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考核

  以现场面试或“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工作、组织管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岗位适应能力,并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每个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员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

  (五)考察

  1.每个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可延期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资格审查、业绩考核、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发布在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门户网站(http://www.cerhy.com)上,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结合国家以及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琪,电话:0898-36652786,1510306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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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公开考核招聘教育教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一览表

  2.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报名信息表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