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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4-11 18:06:54   地区:山东   浏览:0

  九、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政策措施

  (一)补贴待遇。按照《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人组发〔2018〕9号)、《威海南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十百千万”英才工程的意见》(威南人组发〔2019〕1号)有关规定,对聘用2018年以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和3000元的生活津贴,对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8963785。

  附件1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附件2岗位需求表

  附件3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