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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家画院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04-09 22:31:54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试用期、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违反招聘规定的,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国家画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

  邮编:100048电话:010-68418683

  邮箱:zggjhyrsc2020@163.com

  联系人:玄老师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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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画院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docx

  2020年中国国家画院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国国家画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