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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4-07 21:55:07   地区:山东   浏览:0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原梁山工业园科创中心信息楼2楼2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负责项目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

  (6)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4.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

  3.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递补、考察仍按以上要求)。

  (四)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赴考察对象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全面了解拟录用人选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察实际工作能力。

  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名人员一经录用,须签订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借调和调动手续。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继续录用。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薪酬制度执行,绩效薪酬由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本次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

  (三)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电话0537-7767001

  附表:梁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