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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1 11:31:33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667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667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99人、在职教师406人、骨干教师52人、财务人事人员10人。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东湖高新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事业编及聘用制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2届、2023届、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下同);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下同);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8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不得报考)。

  4.资历:报考中小学在职教师须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历;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幼儿园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资历具体要求以《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任职年限等资历要求”栏中条件为准)。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至少连续2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证明工作经历。

  (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