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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0-04-06 21:4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4、综合测评。由各用人部门主持,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以谈话或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在专业测评的同时考核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表现,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考核及体检合格后可与学校签订拟聘用协议,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综合考察所需全部材料,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正规编制内)。正式录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的合同期为5年,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可以续聘。

  九、聘用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录用后,享受下列待遇:

  1、报销面试的差旅费(火车除软卧外,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只能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住宿费、体检费及来校工作时的差旅费(火车除软卧,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只能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行李托运费;

  2、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三年内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讲师进行聘用);

  3、住房安置费、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标准:

  ①属于省级一流培育学科(教育学)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25万元。

  ②属于省级一流培育学科(教育学)的相关学科,并愿意专门从事教育学研究的博士研究生,以及计算机、电子、自动化、通信类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③属于其他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优秀博士研究生,根据本人现有的成果和对未来工作成果的承诺可以再提高优惠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5、符合《铜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铜人领发〔2014〕3号)规定的,享受配偶随调等系列优惠政策。

  6、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7、符合并申请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沿用《铜仁学院2019年博士人才引进“一事一议”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进行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一事一议”是指在博士人才引进过程中,针对优秀博士人才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果和能力而进行优惠政策协商活动。

  第二条“一事一议”的对象是2019年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学位人才。

  第三条博士人才现有突出成果等项目优惠政策标准。

  1.以团队(3人及以上)形式引进的博士,每名博士安家费增加5万元,科研启动费各增加2万元;

  2.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安家费各增加5万元,科研启动费各增加2万元;

  3.学校核定的C类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2万元/篇;

  4.获省(部)级成果奖排名第一2万元/项,国家级成果奖排名第一4万元/项;

  5.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2万元/项,国家级项目4万元/项;

  6.二类出版社出版专著2万/部,一类出版社出版专著3万/部;

  7.海归博士3至10万元;海归博士如获得世界QS排名前600位高校博士学位,优惠政策面议。

  8.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事处提出政策性意见,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条若享受第二条规定的政策均需签订5年(不含5年)以上服务期的工作协议,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签订6年服务期则享受以上优惠政策40%;

  2.签订7年服务期则享受以上优惠政策70%;

  3.签订8年服务期则享受以上优惠政策100%;

  第五条申报优惠政策成果等项目的时限,为获得博士学位以后。培养返校工作的博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6-5230902(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