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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4-16 11:19: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移民管理局所属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警务保障中心三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5人,其中,应届毕业生10人,社会在职人员15人。招聘岗位要求的京内生源是指入读学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聘用人员按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具体岗位详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一览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收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毕业生)。

  招收的社会在职人员为符合岗位需求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和移民管理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详见附件岗位要求);

  3.2024年博士毕业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8年1月1日后出生;

  4.社会在职人员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6.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2日17:00至4月21日17:00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gjzhaopin.cn)进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招聘单位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于4月22日17:00前,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招聘岗位取消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初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一般不低于2:1)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4月25日至4月27日期间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须保留至面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