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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20-04-02 17:4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组织及实施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核方式

  岗位表B01-B18采用试讲和面试方式考核,岗位表B19-B22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考核。

  1.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在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试讲

  岗位表B01-B18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均参加试讲。试讲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笔试

  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笔试。岗位表B19-B2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4.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