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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泸州市合江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2024-05-14 09:50: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做好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泸州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公告(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合江县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2日(不含)—200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8:30(含)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2日18:30(含)前到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6526。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22日18:30(含)前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网络报名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1)《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