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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01 18:58: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妇幼保健院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解决部分科室缺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问题,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人。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相关材料如实填写《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8:00—12:00、14:00—18:00)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地点:红河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中段)。

  4.报名方式: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经面试和考察。

  1.面试。面试具体事宜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30分钟。结构化面试设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2.考察。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