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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三沙市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4-01 20:09:07   地区:海南   浏览: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核招聘

  计算机高级工程师、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总船长岗位采取考核招聘形式进行,主要通过面试形式,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实际操作测试

  对总船长岗位和通过面试的专业技术船员岗位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实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专业技术船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按3:3: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总船长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总船长和专业技术船员岗位按实操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专业技术船员岗位按照海船船员)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聘前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名称、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三沙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编外人员工资按照《三沙市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暂行)》《三沙市船员薪酬发放暂行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6778897、16689587628(18898444494)

  监督电话:0898-667065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