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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考核招聘海内外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4-01 20:11:27   地区:海南   浏览:0

  2.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参与国家级重要项目研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或近5年累计15分以上。共同第一作者可平均计算分数。

  3.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硕士学位、并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中青年人才。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的门户网站,及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海南省公共招聘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5月30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的门户网站(http://www.hnsmch.org/)下载填写《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0年考核招聘海内外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张贴1寸彩色照片1张,并请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送到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邬老师

  电话:0898-36689161

  邮箱:hnsbjy@163.com

  邮政编码:570206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将不退还。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核前的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1.面试内容与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或7人,从本院和其他单位专家中抽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和本院考官占比不超过60%)。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1.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2.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