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评定。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综合评定不予通过。通过综合评定人员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毕业后,提供毕业证等证件原件,由人社、卫健及用人单位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由县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墨江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递补事项。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墨江县卫健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要求
(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等部门全程监督检查。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学生。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四)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组织、人社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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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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