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2020-03-30 18:2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洪山路37号)领取。

  五、笔试

  报名确认,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所有职位报考人数不达3:1(含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含3:1)比例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是半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聘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857-8253005

  点击下载>>>

  2020年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人员职位表.xls

  2020年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