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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3-27 21:23:0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七、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灯塔—德州党建”等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博士研究生根据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分批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12月底前)。

  八、管理及待遇

  1、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务安排。转正后,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补贴政策。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按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给予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且约定5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

  4、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政班子,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5、同等条件优先。在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公务员调任、培训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6、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九、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77、268708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7(市考试测评中心)

  附件:

  1、2020德州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计划表

  2、2020德州市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重点高校名单

  3、2020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报考指南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